about
Reason for establishment
成立緣由

東吳大學擁有許多講座教授及老師具有產、官、學完整之經歷,對於公共政策之制訂及推展亦有豐富的經驗,故本院擬設置「商學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」,希望結合講座教授及老師們的專業知識,針對公共政策、財經、財政、企業等各方面領域進行深入的研究,並公布相關研究成果,提供政府部門政策制訂之參考。

Research areas
研究領域

本中心研究範圍涵蓋財政、能源產業、貨幣、勞保、年金政策等,乃至近年的反媒體壟斷、服貿協議、一例一休、財產稅制改革等議題,皆攸關國計經濟民生,透過嚴謹的理論研究分析,並彙集學者專家意見,持續發佈研究成果,提供政府政策擬定之參考。

中心任務
  • 推展以公共政策為核心的學術研究交流;
  • 推動與承接公共政策相關之委託研究案及進修推廣業務;
  • 建構與開設以公共政策研究領域相關之課程;
  • 培育公共政策研究之人才;
  • 推動其他與公共政策研究發展有關之事務。
Work projects
工作項目
01 Promote
提昇公共政策領域之研究成果

鼓勵商學院教師於本中心進行公共政策學術專題研究,搭配本校講座教授群之豐富經歷,將可提升本院公共政策領域之研究成果及影響力。

02 Swap
促進國內外學術及產官學交流

邀請國際學者與商學院教師合作研究,藉以建立國際學術合作關係;並定期舉辦學術研討會、論壇或座談會,加強商學院與國內外產官學專家學者之交流。

03 Talent
人才培育

透過本中心的學術研究及國內外合作交流活動,積極推動商學院博碩士研究生參與公共政策理論及實證研究工作,以加強人才培育。

04 Website
網站建構

為呈現商學院公共議題的學術研究成果,並發佈各項交流活動訊息,將建置本中心專屬網站,專屬網站由專人管理維護,提供即時公共議題的資訊供各界參考。

Setting method
中心設置辦法
  • 第一條 東吳大學商學院(以下簡稱本學院)為推動公共政策之研究與應用,依據「東吳大學研究中心設置暨管理辦法」第十二條之規定,設立「東吳大學商學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」(以下簡稱本中心)。
  • 第二條 本中心之任務為:
    • 推展以公共政策為核心的學術研究交流;
    • 推動與承接公共政策相關之委託研究案及進修推廣業務;
    • 建構與開設以公共政策研究領域相關之課程;
    • 培育公共政策研究之人才;
    • 推動其他與公共政策研究發展有關之事務。
  • 第三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,綜理並推動中心業務;得置執行長一人及副執行長數名,協助主任處理中心事務。中心主任由院長指派,任期一年,得連任;執行長及副執行長由中心主任推薦,經院長同意後聘任。
  • 第四條 本中心置研究員若干名,由校內外教師或專家兼任之。於必要時得聘任客座、特約或專職研究人員。
  • 第五條 本中心得設校內外諮詢委員或顧問若干名,其人選由中心主任擬定,經院長同意後聘任之,每次聘期為一年。
  • 第六條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